曾經對我們好的人,以及他所做的事,總是那麼容易淡忘,隨著時間的河,慢慢迆灑而去然後,被遺忘。

最後,只剩下一個模糊的感覺,一個不確定的「好」字。

當朋友們談起以往的愛情時,總會幽幽渺渺的嘆口氣,慣性的說道:其實他對我很好。

問了好多位朋友,哪裡好?他哪裡好?怎麼好法?

朋友們陷入思緒,想了半天,卻說不出所以然來,所有的恩恩義義只換化為一個好字。

若強要他們說個明白,嗯嗯啊啊了半天,全都是細細碎碎的,一些生活上的瑣事。

這才是幸福吧,我想。

「好」本是一種感覺,難以著墨,只能用心體會。

當關愛全傾注在生活上時,是那樣平凡,那樣不著痕跡,那麼簡單而細微,如何能說分明?

當你有同等心意時,不言自明,只看你珍不珍惜,把不把握。

可惜,大多數的人總是不滿足,因為不曾轟轟烈烈,沒有激盪飄搖,所以這麼基調、低調的「好」,便不容易記住,不輕易擱在心上。

那什麼會留住呢?

心中惦著的,多半是殘害心靈的那個人,所有的壞與傷,總是在夜深的寧靜裡,咬噬人心,啃噬記憶,令人輾轉反側,難以入眠,總要鬧到天明,才肯稍稍罷休。

好的事難記於心,受過的傷卻緊緊尾隨,形影不離。

這就是記憶。不公平,而且弔詭。

身旁的「好」說不清,看不明,可以久遠的「好」,卻歷歷在目,隨時可以拿來說嘴誇耀與比較。

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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