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份。

事實上我們常常在受傷的瞬間回首從前,都會發現是我們的眼鏡沒有戴好,有些人一但錯過了就不再,但我們一生中錯過的,常常不只走錯的;

還有自己不懂的珍惜的,幸福就是這樣溜走的,悄悄的消逝在愛執著,愛眼前的沈淪中;

或者是一廂情願的「我愛妳」。

親密的動作常常可以表達我們對一個人的愛意,但是太多的親密,常常就會失去親密動作它真正的效用和感覺;

甚至無所考慮,無所選擇的親密,那就讓我們的真心看來隨便,妳要傷害一個人很簡單,明明妳對他沒有感覺,在他對你親密的時候你卻不懂的適度的拒絕,讓他投入,讓他繼續他的親密,讓他繼續表達他的愛意,妳就正在殘酷的傷害未來的他。

幸福就是這樣溜走的,我們真的懂得該愛上誰嗎?

「愛人最好還是被愛最好」。

永遠是個沒有答案的無限迴圈,跳脫不出來的過客開始迷惘在自己的第六感上,因為我們凡事相信自己的感覺,因為我們對於愛意總是更相信自己的直覺,但對於第三方的誘惑又總會開始迷惑,愛不是佔有,但是每個人卻都會有預期心理。

人啊,越愛越貪,越貪越愛,得到一點,就會自私地想得到更多,不是執著在自己的我愛妳,就是迷惘在別人的誰愛我,幸福就是這樣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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