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魯變斯文

春天時去了紐約一趟。

大陸型氣候四季分明,春夏秋冬像四個不同的朋友。

紐約夏天跟台灣一樣濕熱,但春天就像溫和的長者:陽光比絲綢還輕,微風比女友熟睡的呼吸還細。

我把握春天時光,到約逛逛。

每次到紐約都有新觀察,這次看到的是:大家都在闖紅燈。

紐約街道方正,每走一分鐘就有紅燈,但沒有行人遵守。

只要沒車或車還遠,大家就走,管他紅燈綠燈。

交通警察也視若無睹,站在旁邊,好像違規的行人只是落葉的樹。

甚至是以粗魯聞名的紐約駕駛人,看到闖紅燈的行人也會減速。

他們大可以按喇叭、罵髒話,但很少人這樣做。

他們知道,自己走路時也是這樣。

經濟蕭條,一向無禮的紐約客脾氣應該更大,怎麼反而變斯文了?





學名叫寬容

不遵守紅綠燈,是紐約的亂象之一。

這種亂,不是八國聯軍打入北京的混亂,而是沒有規則沒有束縛的自在。

這種自在,展現在每個街角。紀念哥倫布的廣場,上班族席地而坐,曬太陽、吃午餐。

通往華爾街的地鐵車廂,黑人兄弟跳踢踏舞、賺學費。

格林威治村的咖啡廳,嬉皮拿著吉他,邊喝咖啡邊作曲。

首輪戲院中,大家帶進外食,混著戲院裡買的爆米花吃。

美國重法治,這些事都可以管,但沒有警察或店員會管,而其他市民也不介意。

紐約人似乎有一種默契:這八百萬人來自世界各地,文化和習慣大不相同。

旁人的怪癖,就算嚴格說起來違法,但不妨礙到我就算了。

因為我們偶爾也會作怪,需要別人容忍。

所以當駕駛看到行人闖紅燈,他還是減速。

他當然不會高興行人搶他的路,他的表情是無可奈何、見怪不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種表情的學名,叫「寬容」。

寬容需要謙卑、體貼、耐心,和自信。

這四種特質單一都很難培養,更別說要組合在一起。

相對來說,守法就很簡單。

守法只要眼力好,看得到法律條文。

寬容需要眼光好,看得到大是大非。

守法只要照章行事、得理不饒人。

寬容則需要設身處地、因地制宜。

社會成熟的階段,總是從混亂,到守法,再到寬容。

而一個人進化的階段,也是從狂飆,到服從體制,然後再到隨心所欲不踰矩。

所以紐約,永遠比東京有趣。

浪子,永遠比聖人令人著迷。





洋基球場的球

這樣說,豈不是鼓勵大家違法亂紀?

當然不是。

隨心所欲,也要「不踰矩」啊。

只不過那個「矩」,不是僵化的法律條文,而是讓自己方便、又不妨礙社區的原則。

如果讓自己方便,會妨礙到別人,喜歡自由的紐約人,也不會做這種事。

所以行人看到車兵臨城下,當然就乖乖站在路邊。

抽菸人再怎麼想抽,還是會走到大樓外面。

中央公園歡迎騎單車,但只能在畫線的區域。

任何街道都可以遛狗,但請撿起狗大便。

電視廣告上要你節能的,是石油公司。

戲院廣告請你關機的,是系統業者。

在個人方便和社區利益間取得平衡,談何容易?

但我卻在一個六歲小孩的身上,看到最好的例子。

我到新落成的洋基球場看洋基與紅鶯的比賽。

很多小球迷穿著洋基球衣、戴著手套、全副武裝,準備搶落到觀眾席的全壘打。

現場四萬人,要能搶到幾顆這樣的球機率很低。

但小球迷仍全神貫注地注視每一顆球,好像他們站在投手丘。

那場比賽洋基一路領先。

每次洋基的全壘打落在觀眾席,搶到球的球迷都會歡呼,其他觀眾也掌聲鼓勵。

當天得到最多掌聲的,是一位小朋友。

那是紅鶯擊出的全壘打,自然引起一陣怨嘆。

但幾秒鐘後,全場歡聲雷動。

原來看台上搶到球的小朋友,把好不容易搶到的球丟回場中。

表示這是敵人的全壘打球,我才不要!

他大可以留下那球,但他顧及到全場四萬名洋基球迷的感受。

這是一個六歲的小朋友。

我們呢?

每次看到國外的好和壞,總會想起台灣。

因為台灣才是家,而且以我們的條件,有可能成為全世界最好的地方。

我們的學校、政府,和企業喜歡管人。

從思想到行為,從小管到大。

於是我們對規定,比對人情熟悉。

我們的代工製造,強過文化創意。

我們擅長要顧客填表,不擅長替顧客解決問題。

我們喜歡遊行,不喜歡講道理。

但另一方面,我們的流行文化卻有飛揚的創意,大街小巷又有濃郁的人情。

在台灣鄉間的小路,不管紅燈或綠燈,汽車和行人常會同時停下,讓對方先走。

還會上前攀談,聊個幾句。

我不是社會學家,但我猜台灣社會,某些領域還在「混亂」,某些領域正要從混亂進化到「守法」,而某些領域已經從守法跨越到「寬容」。

在這樣的環境,每個台灣人,也在混亂、守法、寬容間彈跳。

有時窩囊,有時驕傲。

有時滿面春風,有時滿頭包。





我們都是哥倫布

紐約的春天也許比較舒服,住在台灣也許比較辛苦,但家還是家,我總是一到目的地,就開始規畫回家的路。

回台灣前一晚,我在戶外野餐。

紐約的春天,八點半才天黑。

我坐在哥倫布雕像的腳下,看瘋了一整天的城市,慢慢闔上眼。

路過的壯漢踢到我的腳,我當做是重量訓練。

噴水池的水濺進我的三明治,我當做和風醬來吃。

看著雕像,我突然了解我們都是哥倫布:長途旅行,為了尋找更好的生活方式。

最後發現,最美好的事物都不必外尋。

我發現的新大陸,只是一種態度:席地而坐、沒車就走。

不要管人、也不要被管。

讓自己自在,對別人寬容。

對方若遲到,等他十分鐘。

但若是敵隊的全壘打,再怎麼喜歡,唉,也要把球丟回場中。

吃完晚餐,我走回旅館。

走了幾步,剛好碰到紅燈。

旁邊的路人闖紅燈,我選擇停下來。

明天之後,我和紐約時差十二小時。

紅燈給我時間,讓我最後看一眼這美麗的城市。

綠燈亮了,我也不走。

因為能夠選擇,是真正的自由。

學會寬容,才能徹底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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