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從前,在城市裡面有一位年輕人。

練了一身好槍法,但是卻無從發洩。

於是呢,這位年輕人就坐車到了鄉下。

以會飛、會跑的動物為主,來施展他的槍法。

碰!年輕人的第一槍就打中了一隻兔子。

正當他高興的要去回收戰利品時,忽然一位農夫走了出來。

農夫說:「年輕人,這隻兔子死在我的土地上,所以是屬於我的。」

年輕人看了傻了,很不服氣的要跟農夫搶回兔子。

於是,在爭吵之中。

農夫提議,以鄉下的決鬥規則來評判。

規則如下:互相踢對方的小蛋蛋,忍耐最久的勝利,並拿走兔子。

不服輸的年輕人就這樣答應了農夫的要求。

於是,農夫先踢,農夫以吃奶的力氣,狠狠的往年輕人的小蛋蛋踢了下去。

年輕人痛不欲生,暈眩了3小時。

醒過來的年輕人,發誓要為蛋蛋報仇,已經準備最大的力氣要踢農夫的小蛋蛋。

此時,農夫說:「兔子你拿去吧,我認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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