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中總是要做無數次取捨的選擇,有些東西是需要記住一輩子的,比如感動與責任。

而有些卻是要強迫自己忘記的,比如傷痛與無奈。

平淡無奇波瀾不驚的經歷就算你不刻意去遺忘,也會在流逝的日子中悄悄沉澱,最後只剩下模糊的影子或乃至變成空白。

既然是選擇要忘記的,必定是讓你掙扎讓你迷惑的事。

痛,必是傷害至深,讓你錐心刺骨的。

愛,必是愛得死去活來卻又無奈得痛徹心扉的。

但是,人並不是神仙,深入靈魂刻入心靈的事情不是說一句:忘了吧,就可以抹去的!

曾經歷過的事並不是海灘上的即興塗鴉,潮來亂了線條,潮退便沒了蹤影。

也不是電腦上輕點刪除再清空回收站就可以消失的。

忘記,會是一段多麼艱難的歷程,只有當事人才會明白。

不能忘記的事,你越是強迫它在腦海中消失它便越是在身體中肆孽。

如此的惡性循環,只會讓你記起更多不該記起的事,讓你心力交悴。

神經粗大的挺一挺也許很快就會過去了,神經細小的分分鐘有可能搭錯線,弄得神經兮兮。

忘不掉怎麼辦呢?

那就讓它擱著吧!

讓時間慢慢去風乾記憶。

當你不再刻意的去針對一項事針對一個人時,你才會積極的面對現實,轉移注意力,有勇氣去充實自己的生活。

也許,多年以後當你對曾經恨之入骨的傷害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時,你會發現,傷害已在自己的豁達中變得微不足道了。

當你閒暇時打開泛黃的記憶,輕拭塵封的往事時,你會發現,曾經愛得深痛得切的情感依然可以讓人找回年輕心動的美妙感覺,依然有個人讓你在心底深深的祝福掛牽,那也是一種別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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