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舞臺上總有耀眼的明星,一張飯桌上總有焦點人物,一個集體裡總有個領導者,同樣也就會有一些被忽略的人。

表面上看起來被忽略的理由似乎說不出個所以然,細細想想還是有一些必然的因素的。

這裡不妨稍作贅述。





有人天生容易被忽略:

小時候自己和別的孩子一起玩,長大後看自己的孩子和別的孩子一起玩。

你稍稍觀察便能發現一群孩子中間必然有一個中心人物,說話算數,雖沒有任命書卻擔當著實實在在的領導職務。

剩餘的孩子自動地都聽這個「領導」的。

沒有誰這麼早便去教這些孩子該領導別人或是被別人領導。

說明一個人能引入註目是一種天分。

DNA就這樣,沒辦法!





身邊的人太優秀導致自己遭忽略:

再拿這群孩子說事。

假設去掉那個小集團中「領導」,而這個小集團又要勢必存在下去,那麼是否會重新出現一個新的領導呢,肯定會!

於是原來的二把手、三把手或許就脫穎而出了,他們之所以在先前沒有當上一把手,不是因為沒有光芒,而是他們的光芒被更具有光芒的人遮住了。





遭遇不公平競爭自然被忽略:

任何一種體制都不是完美的。

不公平競爭實實在在的存在!

「說你行,你就行!」

啊,有關係的比較適合重視,沒關係的比較適合忽略;強勢群體的比較適合重視,弱勢群體比較適合忽略;長相出眾的比較適合重視,長相普通的比較適合忽略,如此類推。

如果你沒關係,不強勢,長得太大眾,被忽略的自然是你。





個性決定你被忽略還是被重視:

人的個性千差萬別,有一類人內心極其爭強好勝,強烈渴望獲得別人的重視,當不了嶽飛寧可當秦檜也不願被忽略,這種人你按也按不住,該出頭時就能出頭。

而有的人就可能對別人的忽略反應不太敏感,或是反應敏感卻無力改變,或是說從來就甘心被忽略,你重視他反而給他壓力,他感覺渾身不自在。

這種人被忽略成為一種必然!





容易被忽略或被重視還在於你的行為處事方式:

與人交往學問很大,有兩種人不會遭致忽略。

一種是行為處事方式特別符合大眾審美口味的人,會博得大眾的歡迎和喜愛,成為比較重要的人。

另一種是特別不適合大眾審美口味的人,會令人生厭,而一個令人生厭的人也會使人印象深刻。

這樣一來,剩下中間的那撥在行為處事上沒什麼造詣和創造力的人就是易被忽略的人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藍色憂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