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好多年好多年以前,當時我還只是個國中的小弟而已,國三的生活除了聯考以外什麼都沒有,所以每天自然也都要在學校裡上輔導課到晚上十點才能走出學校。

對於我們這群夜歸小毛頭來說,下課以後吃上一塊學校旁邊賣的霸王香雞排可真是一大享受啊!

區區35元,可以讓你在搭公車,回家的半個小時裡忘卻一整天的辛苦,與手心的紅腫,有足夠的信心與體力應付明天的挑戰。

所以,那天我也跟平常一樣,買了塊油吱吱的雞排。

跟兩個同學一起搭公車回家,那班公車沒有空位,不過人也不多。

我們三個自然而然就走到了後面,一隻手抓著吊環,一隻手拿著塑膠袋,啃起那皮酥肉嫩的人間美味,在那邊閒聊著灌籃高手的劇情。

有吃過雞排的就知道,雞排裡面會有一種像是「雞肋骨」般細細小小的骨頭。

而當你只有一隻手可以活動的時候,你必須要在公車的搖擺下,準確的把那種小骨頭吐到塑膠袋跟紙袋之間。

然而,這個平常我絕對不會失手的動作,那一天,卻在公車突然開過一個大坑洞時,產生了變化。

說時遲那時快,我吐出骨頭的那瞬間車子顛了一下,我拿著雞排的手也抖了0.5秒。

但這0.5秒,就已經足以把我幼小的心靈,以及以後這輩子吃雞排的權利摧毀。

我手上的袋子沒有接到那根細長的骨頭,而那個骨頭就這樣掉啊掉,掉到了我前面一個坐在座位上的二十幾歲妙齡美女的胸前。

最慘的還不是這樣,那天是炎夏,那個女孩穿了件頗為暴露的低胸洋裝。

這塊骨頭一開始掉到那女孩的胸脯上,在她還沒能來得及反應之前,卻又順著胸前緩緩的陷入峽谷深處。(都怪公車顛的兇)

我心想死定了,打籃球一輩子也沒投中過兩個三分球,怎麼這種時候就這麼準。(果然是一個只會靠嘴巴打球的人)

結果只見那女孩的右手舉起懸在胸前,依稀可見微微的顫抖,面容秀麗的女孩輕輕咬著下唇,想著該怎麼把那塊惱人的骨頭給拿出來。

她突然抬起頭,惡狠狠的看著我。

我整張臉紅的跟番鴨一樣,心裡想著:「可能她嫌骨頭有我的口水所以不敢拿吧!」

「既然這樣,這禍是我闖的,我只有負起責任囉!」我突然伸出手往她的胸前行進。(當時的我可是純情少年,完全沒想到這是一件多蠢的事情)

結果這隻鹹豬手自然被她給狠狠打了一下,她只差沒尖叫非禮而已了。

這時候,我的手依然停在距離她胸前不到十公分的地方。

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隨著公車的晃動還不時差點著陸,我整個腦袋裡空空的什麼都沒辦法想,其實是想拼命向她道歉的。

可是嘴巴卻講出了完全相反的話:「還我」!(天啊,我怎麼會說出這麼豬頭的話勒?)

這時,只見她又咬了咬牙,整張臉氣得發白。

胸前也因為劇烈的呼吸,而顯得有異常的起伏(果然是男人啊,這個時候我竟然還注意到這個)

最後只好用右手的食指跟拇指慢慢伸進那條縫隙裡,試圖要把那天殺的骨頭給拿出來。

結果發現那隻小骨頭還真是個俏皮的頑童,居然不知道跑到哪個用手指也掏不到的地方。

我旁邊的兩個同學見到這畫面,都死命的憋住了氣忍俊不笑,也不知道這骨頭究竟跑到哪裡去了,只見女孩的臉越來越羞紅。

最後只好用左手捧著胸部下方往上提,右手的食指跟拇指繼續在那邊掏啊挖的。

好不容易把那根罪孽深重的雞骨頭給拿出來了,然後往我的臉上一丟:「還你,這下你滿意了吧!」

旁邊的同學看到這畫面再也忍不住,噗嗤一聲就開始狂笑。

結果我發現那位大姊姊跟我還是同一站下車,我只記得我們兩個臉都很紅。

後來發生的事情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

之後的通勤歲月裡還在同班公車裡遇到過不只一次。

如果這位大姊姊剛好看到這篇文章,我只想告訴她:「對不起,大姊姊,我以後絕對不在公車上吃雞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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