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背著她,帶另一位女子回家過夜,事後被她發現,他矢口否認。

無奈罪證確鑿,他改口辯稱:「只一時貪玩,純粹是ONS(一夜情的簡稱;One night Stay)!」乞求她能原諒。

「他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我的第一次也是給了他。我不願意看著這段感情,就這麼毀在另一個女人的手裡,只能選擇原諒。」她說。

「能破鏡重圓,當然是最好。但是,你必須冷靜地面對事實,這件事情已經對你們的感情造成傷害。如果真的有毀滅作用,是毀在男友的不忠行為,以及你自己的處理態度上,並非如你所說的『毀在另一個女人的手裡』。」

我不是要落井下石,只是想提醒她想清楚,不要將一切錯誤都推給代罪羔羊。

「唉!我知道啦!」她有點不耐煩地走了。

顯然,我的逆耳忠言講得不是時候,她根本沒聽進去。

選擇原諒,比刻意遺忘,需要更多勇氣。

過了三個星期,她又來找我。

語氣很徬徨地問:「怎麼辦?我很難受。理智上,我知道自己該原諒他,但是一想到他曾經背叛我,我就無法釋懷。心裡總會猜測,從上次見面到現在,是不是又偷偷帶著別的女孩回去住處。」

他有不良紀錄在先,她所有的猜疑都有某種程度的正當性。

「因為你一直不肯面對現實。」

「我已經說過要原諒他了,這還不夠嗎?」她強烈反駁。

「當然不夠!你必須在心裡真正接受這個事實,不是一味地勸自己說:『就當它沒發生過。』」

我曾在一本書上,讀過一句很有道理的話:「選擇原諒,比刻意遺忘,需要更多勇氣。」

是的。

接受事實,選擇原諒,真的很困難。

因為,面對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們容易產生「心有未甘」的情緒。

也許,我們都期望愛情的理智國土中,藏著有一位包青天。

但就算有人真的能夠替我們論斷愛情裡的是是非非,不過他沒有判對方罪刑,也沒有給他嚴厲的處罰,反而教無辜的我們要選擇原諒,豈不等於是把沒犯錯的人,又拖出去打了五十大板。

痛啊!苦啊!撕裂五臟,誰懂?

談戀愛就像洗三溫暖,必須經過「心肝」、「心乾」、「心甘」三部曲。

要經過多少折磨,相愛的人才能懂--感情必須經過。

「心肝」、「心乾」、「心甘」三部曲的考驗,才能長久。

就像是洗三溫暖一樣吧!

溫水、蒸氣、熱水交互沖刷,才能排出體內的毒。

剛開始熱戀的時候,彼此當把對方當作「心肝」寶貝。

繼而有大大小小的爭執與妥協,讓雙方幾乎「心乾」。

唯有從心力交瘁的情境中走出來,對所有發生過的事,不論好的、壞的,都願意承受,才能「心甘」情願接受一切。

繼續相愛或決定分手,都要甘心。

顯然,愛情中兩個人的相處,沒有絕對的公理正義。

誰對了幾分、誰錯了幾分,也沒那麼值得斤斤計較。

如同世界上的許多是是非非,不是當下就能立判勝負,必須等待歲月的洗鍊,得失之間才能真相大白。

更何況勝負得失,對於沒有活在愛情中的人已經完全沒有意義了。

何必非得在相愛的時候,為了一時的對與錯,弄得雙方你死我活?

《原諒不可原諒的》作者貝弗莉‧弗拉納根在書中寫道:「若要原諒,一個人必須記住過去,徹底思考,並且超越它……若對他的『錯誤』念念不忘,會使你的人生過得很艱難。」

如果,對方不值得你愛,想清楚之後就放手離開,不要為了已經投資的青春即將血本無歸,而苦苦強留。

不肯甘心認賠了結的人,最後一定輸得更慘。

如果,你認為對方的確是值得相守的人,就不要把眼光一直集中在曾經犯過的錯誤上,請將目光移向遠方,和他一起眺望幸福的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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