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冬天,一隻狗教了我愛的道理。

我的公司在台北市安和路的小巷,公司前的停車場被我們改造成花園。

一個星期天下午,一隻流浪狗走進花園。

站定後,決定不流浪了。

女同事來加班,在花園巧遇了她。

看她狼狽驚慌,猜測是流浪狗。

她帶狗去看獸醫,掃瞄了晶片。

主人說,他幾年前就把狗送人了。

送的人,如今也失去聯絡。

「她幾歲呢?」我們問。

「12歲了。」原始主人說。

12歲,是隻老狗了。

我們決定收養她,讓她安享天年。





現實考驗

愛一個人,一開始一定很興奮。

但當現實的考驗開始時,自然就淡了。

愛狗也一樣。

起先,我們買了狗屋,把她養在花園。

幾天後天氣變冷,我們於心不忍,把狗屋搬到室內。

因為沒有同事方便帶回家養,下班後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

問題來了。

首先是吃和拉。

狗一天要吃、拉兩次。

周末不上班,誰來餵她溜她?

再來是保全。

為了怕她在室內悶壞,我們把窗打開,但這樣保全就沒辦法設定了。

又為了不想長時間把她栓著,我們放她在室內自行走動,這又觸動了保全的行動感應器。

最後的方法是下班後把她栓在狗屋,窗戶開個細縫。

這對狗來說並不舒服,對人來說卻最方便。

周末大家有空就來餵她遛她,忙的話也沒辦法。

我離公司最近,來的次數多一些。

星期六下午來,一進門,被栓住的她抬起兩隻前腿向我的方向撲來,被栓的喉嚨部位發出哀嚎的聲音。

我走上前解開鍊子,她猛力甩頭朝我亂舔亂鑽,好像溺水一般。

禮拜一我跟同事說:「我帶她回家吧!」





愛狗的資格

我很少有英雄行徑,平常也不特別有愛心。

當我說要帶她回家時,不是在發揮情操,也沒有用到大腦。

只是一個衝動上來,就決定了。

那個過程,像愛上一個人一樣。

愛一個人之後,才發現我也許沒有愛她的資格。

帶狗回家後,才發現我也許沒有帶她回家的能力。

我媽說:「你還不夠忙嗎?哪有時間照顧狗?」

說的也是,我連照顧老媽的時間都不夠。

養狗的朋友說:「養狗跟養小孩一樣,養得好要花很多時間。」

說的也是,我沒養過小孩,嘿,我連自己都養不好!

最重要的,我忘了去看兩年前的健檢報告,當時驗血顯示我對貓狗都過敏。





新手爸爸

我知道這樣說有些不倫不類,但養狗有點像跟女友同居。

我一人住已久,突然來了一隻狗,好像多了同居人。

我讓她睡我床邊,她早上六點就醒,我自然也起來。

天還沒亮,臉還沒洗,先帶她出門大小便。

遛狗不是你遛她,是她遛你。

你要跟著她,不是拉著她。

她怎麼走?

我猜不到。

她四處嗅,聞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興致來了就大號。

我蹲下來還沒撿乾淨,她拍拍屁股就跑了。

回家後讓她自由走動,陽光一照,腳印滿地。

於是進門後先幫她洗腳、擦腳、烘乾。

我像個新手爸爸,腳沒洗完,全身都濕了。

狗主人最有權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是餵飼料時。

不過狗並不能招之即來呼之即去,有時費心地弄了一碗飼料加蘋果絲,她聞一聞(表情像聞街上輪胎上別的狗灑的尿),一聲不吭就走開了。





照顧病狗

狗不吃飯,可能是生病了。

一天早上在公司,我們注意到她的左眼睜不開。

「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傷眼睛,」醫生說,「幫她點眼藥水、吃消炎藥,然後戴個『帽子』吧!」

所謂「帽子」,是個戴在脖子上的圓形塑膠盤,可以擋住爪子。

回到公司,我發現狗和人一樣都不喜歡點眼藥水。

不一樣的是,狗會掙扎地非常厲害。

狗也不喜歡吃消炎藥水。

我們用針筒灌,跟打蒼蠅一樣,射不準,都射到地上。

只好攪伴在飼料中,這會兒,她飼料也不吃了。

狗更不喜歡「戴帽子」,一天不到,她就把帽子掙脫了。

回到診所,醫生換種方法,用膠布把爪子貼起來。

「她的耳朵有微生物,像塵螨類的東西。」

醫生說,「要幫她點耳朵的藥膏!」

狗不喜歡點眼藥水,更痛恨點耳朵藥。

硬上,她掙扎地像打針的嬰兒。

硬點,最後只點到耳朵旁邊的毛。

那一刻,我發現養狗沒那麼容易。





愛她還是愛自己

朋友來家裡,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來放在大腿上,像熱戀中的情侶在公共場所故做親熱。

「這樣抱著狗,舒服嗎?」朋友問。

「應該舒服吧!」我說。

「是她舒服還是你舒服?」朋友問。

這個無心的問題,讓我開始想什麼是愛。

是啊,她本來在角落睡得好好的,我硬把她抱上來,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她本來就有毛,我讓她穿上花花綠綠的衣服,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我無聊的時候把她抓過來,她無聊的時候我繼續忙我的,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我在家時她就必須在家,我不在家時她也必須在家,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唉,你養了狗,想結婚就更難了吧!」朋友半開玩笑地感嘆。

我跟著笑,因為同意。

有了狗,就有了伴。

有了伴,就不會再急切地尋找另一半。

因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

她有另一半的好處:陪伴、貼心、忠誠。

卻永遠不會有另一半的壞處:誤解、爭吵、妥協。

狗什麼都聽你的,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要求任何回報,只需你一天倒兩次飼料,有空時帶出去遛遛。

哪有這麼聽話的伴侶?

哪有這麼單向的關係?

我愛狗,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

但這真的是愛嗎?





不方便的愛

狗和情人不一樣的另一點是:情人不會在客廳大小便。

當她第一次在客廳小便時,我還以為是灑出來的開水。

餐巾紙一抹是黃的,才知道是尿。

當她連續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床單、沙發上留下尿液時,我知道我和她的關係進入了新階段。

「狗一定要打!」

計程車運將告訴我,「當她尿時,你要打臉或屁股,讓她學會不能在家小便。」

我可以打,但怎麼可能在她尿的那一剎那打?

若是事後指著那泡尿打她,她真的會懂嗎?

我實驗了一下,當她爬上床時,我打她一下警告她別上床。

但不打還好,一打竟然她尿就嚇了出來。

我並沒有換女友,但我每天換床單。

怎麼辦呢?

我不知道。

我和她真正的問題,是在我過敏症狀出現時。

1994年我剛到乾冷的紐約,過敏很嚴重。

每天鼻腔都乾,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塊。

那五年看了很多醫生,都沒全好,但1999年回台灣就好了。

9年後,我再一次擤出血塊。

那跟女生早上在驗孕棒上看到懷孕記號一樣,我直覺反應是:「Shit!這下子怎麼辦?」

醫生叫我到大醫院驗血,如果出來的對狗的過敏指數增加,就表示養狗讓我的身體產生變化。

我把轉診單放在夾子內,拖了幾個禮拜。

聖誕節前的一個下午,慷慨的陽光照近客廳。

被她尿過的地板,此時洗盡鉛華、容光煥發。

我放下工作,跑到她的角落,幫她按摩。

按著按著,她舒服地四腳朝天、閉上眼睛。

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馬沙雞。

她的肚子如此柔軟,像我鼻內的黏膜。

我們維持這個姿勢,不知有多久。

因為我不知道,未來還能不能這樣做。

在那陽光中,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

所謂愛,是當你愛的對象給你造成許多不方便時,你還愛她。

所謂愛,是一切變得很髒很亂很麻煩後,還願意努力。

跟一個人在一起,如果都順著自己,那是愛自己;當你願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時,那才是愛別人。

當你不再覺得你所愛的人那般尊貴和優雅時;當你對所愛的人不再有邂遘時的耐心和寬大時,此時此刻你倆還願意在一起,那就是愛。

所謂愛,是當你愛的對象離開你之後,他還能過得一樣好,應抱以樂見的心情看待他的離開。

所謂愛,從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開始。

朋友跟我說:「你如果過敏不能養,我可以帶她回家。」

這句話會解決所有問題,但這念頭卻令我傷感。

我要回到一個人的生活?

我不再有六點起床的原因?

想來想去,其實還是在想自己。

我想愛、寫愛,但不懂愛。

我愛狗,愛人,其實只是愛自己。

一隻流浪狗走進了公司的花園,讓我體會到真正流浪的是我。

我的鼻腔開始凝結血塊,讓我發現真正凝結的是我的心。

驗血報告躺在醫院的病歷,我還沒看到結果。

我躺在流浪狗的身邊,還沒看到未來。

我走進愛情的花園,可以從此不再流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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