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一:跟人決定前途

民初名妓小鳳仙,要是找個民工,掃黃就被掃走了;她找蔡鍔,就流芳千古;要是跟孫中山,那就是國母。

所以不在於你幹什麼,而在於你跟誰幹。





準則二:時間決定性質

趙四小姐16歲去大帥府,去1年,是姦情;去3年,是偷情;一去30年,那就是千古愛情。

很多事情不是不做,而是要看做多久。





準則三:關鍵崗位要有自己人

男子去提親,女方家長:請自我介紹。

A說:「我有1000萬。」

B說:「我有一棟豪宅,價值2000萬;家長很滿意。」

就問C:「你家有什麼?」

C答:「我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孩子,在你女兒肚子裏。」

AB無語,走了。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個淺顯的道理,核心競爭力不是錢和房子,是在關鍵的崗位有自已的人。





準則四:遇事不要慌

女秘書神色凝重地說:「王總,我懷孕了。」

王繼續低頭看檔,然後淡淡一笑:「我早結紮了。」

女秘書楞了一會媚笑道:「我和您開玩笑呢!」

王抬起頭看了她一眼,喝了口茶說:「我也是。」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在江湖上晃的人,遇事不要慌,先讓子彈飛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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