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一直覺得牽手不代表什麼。

就像未成年時候純純的愛,下課時塞張字條在對方抽屜裡,內容不外乎是「上課好無聊,我想你」之類毫無重點的廢話,放學時在公車上偷偷牽著手,就以為是一輩子的愛。

你怎麼曉得這個擁有一雙溫暖大手的男人,會不會是性變態?

牽手只是前菜,主餐都還沒個影兒,就拼命嚷嚷已經飽了是怎樣。

所以我一直以為男女關係真正的起點始於做愛。

錯了對不?

Christmas Party那天,大家喝得很醉,N小姐喝得很醉,她的前男友攬著她的腰送她回家,一個小時候回來,頭髮有點亂,襯衫有點皺,春風滿面笑著否認我們的質疑;另外一個紅衣小姐穿著露背的窄身小禮服,不知道怎麼跨坐在某男士身上,兩隻手貼在他胸前,他們在舞池貼身熱舞、在沙發上形影交疊,最後雙雙從房間消失。

滿身慾望的人沒法好好走路,他們一定要靠在彼此身上,一定要分享體溫,可是他們不會牽手。

男人會摟著女人的腰,向眾人宣告的是慾望。

女人會捶打男人,向眾人宣告的是征服。

但是牽手不一樣,那是一種牽引以及互相扶持的力量,那是一種怕在人群裡走散的牽絆。

人的手大概是全身上下神經最不敏感的地方,如果不是愛,誰能從這樣的動作裡感受到電流。

我的前男友在開車的時候會拉著我的手,換檔的時候拍拍我要我放開,然後再牽回來。

就算在ktv那種烏漆媽黑的地方,他都能一隻手拿著麥克風,一隻手牽住我。

寒流來的時候,他會拉著我的手放進他衣服裡取暖,一邊怪叫著「妳的手像冰塊」,一邊把我的手平貼在他的身上。

那是在一起的時候。

後來我們還見過面,過馬路的時候,他也只搭著我的肩,隨即放開。

我也一直記得另一個男人是怎麼從床伴變成男友的。

總之就是一個搞得天昏地暗的清晨,再不進食誰都沒力氣搞下一場,

那是他當時宿舍的中庭,我沒去過幾次、加以又是路痴,

他停停走走,終於不耐煩,一把拉住我的手。

然後買食物,付錢,回來的時候他把食物換到另一手,又牽著我回家。

後來他牽了兩年半。那是我時間最長的一段戀愛。

我的一個朋友的一篇文章裡寫到,「天氣冷,你就容易思念,可以讓自己溫暖的人。」

幾乎所有女人在冬天都擁有一雙好冷的小手,可惜男人還是想上床比較多。

算了,人就是有一具皮囊,它會餓,可你不是永遠有錢有時間坐下來,好生吃一頓前菜主菜甜點俱全的飯。

所以速食餐廳這麼多,方便快速任君選擇。

但是,一頓有格調的飯,原來還是前中後俱全的。

人可以吃一輩子泡麵或速食,但你永遠不會忘記,那一頓長達數小時、飽到想吐、貴到想死的法國菜。

那是人生中的精華,即使它已經變成化糞池裡肥水,你依然會記得,很久以前,它是怎樣的滿室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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