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談傷害,談幸福,想談談香煙,火柴,和注定。

煙不香,卻誘人,所以人擺脫不了煙的誘惑,人總喜歡用火將煙點燃,妄想品嘗它的香。

煙一縷縷的燃燒,抽的人看不到它在變短,以為抽完這一根,還有很多很多可代替。

所以,不斷的抽,不要命的抽,最後埋了很多煙的命,埋了自己的命。

火柴,只是一次的燃燒,為了點燃一根煙而發出的火光。

點燃之後,它也成為廢物。

變為廢物且無關緊要,最重要的是,這一次必須燃燒,否則枉費一生了。

它是為了煙燃燒,還是為了人燃燒?

這個問題有些費解。

所謂香煙愛上火柴,不過是個幌子,它們並不曾彼此相愛,它們愛上了共同的東西──人。

為人生,為人死,為人付出一輩子。沒有人,哪來得它們親密接觸;沒有人,何來香煙愛火柴,何來傷害?

這些,都是注定過的事。

注定的事,不能逃脫。我想不出,自己更願意做煙,還是火。

有一點我能確定的是,我不想燃燒,不想為了任何人那麼奮罔顧身的毀滅自己,那些毀滅不該是注定的事。

我可以選擇活的更快樂一點,所以我不停的選擇,所以我變煙變火,總在沒有被毀滅之前,一再的變換。

香煙,火柴,人,是一個戀愛的怪圈,誰都躲不開誰,該被抽掉的終將被抽掉,該給燒掉的終將被燒掉,而人,這個笑看風雲的始作俑者,總是高高在上的看著,它導演的一幕又一幕,殘忍又精彩的片段。

你在愉快的把玩著手中的煙與火嗎?

除非煙燙到了你的手,否則你不會懂它的痛;除非火燒到了你的手,否則你不會懂它的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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