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只為了你存在人總是到了失去,才學會珍惜。

女孩跟男孩交往了半年了。

雙方都是第一次談戀愛,第一次和他/她牽手,第一次收到男孩/女孩的禮物,第一次和深愛的人擁抱,但是情人節…男孩並沒有陪女孩過她第一次有情人的情人節。原因是男孩要工作,上司要他加班。

由於事出突然,男孩根本沒有時間通知女孩,叫她別等了。

女孩坐在海旁,足足呆坐了2個小時,「怎麼電話總是撥不通?」

女孩越想越憤怒,她覺得男孩不尊重她,不尊重第一次的情人節。

女孩心想:「現在還有其他的事比我緊要嗎?」

一小時又一小時的過去,男孩終於有空撥一個電話給她,跟她說一聲「對不起」,可惜,女孩不聽男孩的解釋,「對不起哦!親愛的…上司突然要我加班,我也沒有辦法呀!別生氣。」

男孩用盡方法哄回女孩,「我不聽…你根本不重視我倆的情人節!」

女孩氣得面紅耳赤,男孩最終忍不下了,剛剛才受了上司的氣,現在又要受女友的氣,他捱不下了,捱不下了!

「要是我不重視你,我現在會這樣的如小狗般哄你嗎?我知道,害你等2個小時是我的錯,但我也不想的!」

「你常說你是不想的,這是你的藉口,難道忙得連一通電話的時間都沒有嗎?」

女孩加重了語氣,說多一句,「這可能是你的藉口,你根本陪著另一個女孩!」

男孩沈默了一回,說:「既然你根本不信任我,幹嗎要和我一起?既然大家相處得不快樂,分手會對大家好!」

女孩聽了「分手」兩字,感到愕然,力竭聲沙的說:「好!分手吧!」

女孩立即收線,她絕不能讓男孩有說話的機會。

因為…她在哭。

過了一星期,男孩沒有找她。

再過了一個月,男孩都沒有找她。

過了一年,情人節又到了…男孩都仍沒有找她。

女孩口硬心軟,其實她的心仍然是向著他的,只要男孩說一句「對不起」,她一定再次投入她的懷抱。

既然他不找我,我也可以找他的阿!

過了這麼久,他應該不會怪我的。

可是…他的手提電話打不通,家中的電話被停止使用了,於是,女孩決定上門找他,但住宅已人去樓空,剛巧有一個人走過像是男孩的鄰居,於是女孩問一問:「請問屋主在那裡?」

鄰居聽了一聽,面立即變色。

說:「小姐,屋主已經往生了。」

「什麼?」她嚇了一大跳,以為男孩只是逃避他才騙了一個謊話。

鄰居解釋說,「你沒有看報紙嗎?昨夜屋主吃了大量安眠藥,像是服毒自殺!我還是走好了,還要拜祖先呀!要不然他來纏我便糟了!」

女孩傷心得呆了,在家中尋找昨天的報紙。

她找到了「28歲男子因情在家中服藥自殺」。

她小心保存那一份報紙,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荒廢了自己的生活,電話響起「喂!請問是林傑欣小姐嗎?可以麻煩你來一趟我們的辦事處嗎,因為你要接收劉先生的遺物及遺囑。」

女孩拖著長長的身驅出發,她一路想著過去與男孩快樂的片段,終於,她到達了。

她得到了一大筆的遺產,數目不少,足夠養活她的下半生。

還有,她得到了一封信…

傑欣:對不起!其實我好想好想親口對你說這一句話,可是,我怕你不原諒我。

1年前的情人節,我不是有心讓你等,我要工作自然沒有那麼多的時間,我不想拿著拖把當清潔工人,用每個月僅有的幾千元來照顧你,我不想你捱苦!

當初是你說我要為我們的將來著想,叮囑我要好好工作。

我真的沒有第2個女朋友,我不會騙你的。

本來,我想在情人節向你求婚,我想向全世界的人宣告「我愛你,我真是很愛你,求你嫁給我」。

但你連一個給我說話的機會都沒有,你已經將我取消資格,我好想跟你說,我有能力養你了,跟我一起生活好嗎?

我真的很愛你,我恨不得立即跟你一起,欣…我的愛只為了你存在,如果你對我的愛沒有了,那我生存還有什麼意思?

現在,我儲的錢足夠你用一輩子,我不能在你身邊照顧你了。

我知道有一樣東西我永遠不能給你,那就是幸福。

原諒我…

文孫絕筆,2003年2月14日。

男孩自殺的那天,剛好是女孩跟男孩分手的一週年。

女孩更後悔當天沒有找他說對不起。

2003年2月14日,街頭下著大雨,雨水打在女孩的臉上。

女孩拿著那封信,做了很痛的決定…文孫,我也愛你!

一輛疾駛而過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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