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女人問男人「你說,愛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男人想了想,說:「是生與死吧!你想啊!一個人可以為另一個人去死,還不是愛的最高境界嗎?」

女人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開始時她也是這麼認為的。

因為許多的愛情最壯烈的時候總是會和生與死聯繫在一起的。

那些流傳千古的愛情無一不是生生死死,總之悲情者居多。

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間的愛情卻只有平常的愛與恨、只有平常的悲傷與快樂。

「那你說是什麼?」男人問。

女人笑了,「是習慣,當你習慣了一個人生活中的習慣,你就真的愛上他了。」

愛情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習慣的認同。

愛到最高境界就是認同了他的習慣。

一個女人習慣了一個男人的鼾聲,從不適應到習慣再到沒有他的鼾聲就睡不著覺,這就是愛!

一個男人習慣了一個女人的任性、撒嬌,甚至無理取鬧、無事生非,這就是愛!

一個人會為了另一個人去改變、去遷就,這就是愛!

愛情的哲學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就在生活的點滴裏。

你如果始終不能適應一個人,適應他的所有習慣,那只說明你沒有愛他。

或者說你還未到愛的境界,因為愛就在這些細節裏。

比如他衣服的煙草味,比如他乾淨的襯衣,比如他半夜起來看足球,如果這些你都已習慣,那麼不要再問愛是什麼這樣愚蠢的話題了。

愛,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樸素。

它像一杯在我們身邊的白開水,伸手可及,喝了,讓我們覺得涼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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