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對象是什麼?

這是一個一般人都能琅琅上口的名詞用語。

但我們無法瞭解每個人對文化的體會為何。

和所有的語言溝通一樣,若沒有建立起來,彼此的溝通是無效的。

中文裡「文化」的概念由來已久,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出現了。

「文化」尚未成為一個正式名詞之前,「文」是名詞,是「形」,是文字,屬於思想的層次,是概念所發展出來的符號、規範和想法,當做一種美學的概念和理想的形式。

「化」是動詞,有「以文化之」之意,也就是用文字來改變對象,改變世界,改變外在的形式,即改變人。

「文化」二字隱含了許多有厚度的歷史傳承。

一般我們理解「文化」都是靜態的,圖像的,是一種總體性的理解,但是「以文化之」是動態的,它是一種過程,意味著去改變人的生存狀態、社會關係以及人的思想。

一般人只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只相信被認為是真實發生的事。

事實上,人不是這樣,因為人只相信自己所想的。

而然,人所想的東西無論是否存在,都是具有意義的。

例如發明文字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令人震憾的事。

中國在沒有文字以前的社會被定義為蠻荒的時代,如野獸般沒有文化。

唯有在文字出現後,才真正被視為是一個人類的社會,也才能稱為是一個文明的社會。

對中國文化而言,文字的出現就如同西方聖經裡所說創世紀創造世界和人類的智慧是一樣的重要。

倉頡的傳說在某種意義上是讓人瞭解文字的意義。

傳說本身最重要的是將文字與文化結合,使人去思考人類的生存狀態。

從這個角度去看,就會發現文字的意涵和重要性。

文化不需要太多的資料和證據,因為它就是一種思想的結晶。

中文裡的文化無法擺脫文字的束縛,所以在解釋人類發展歷史時,都是以有無文字來當成是歷史的分期,沒有文字的歷史就是指沒有文化的存在。

直到人類學家研究原始民族時才改變這個論點,認為文化與歷史一樣,都與人類的進化有關。

西方的觀點認為人類在有文字後才稱為文明(civilization),若以此來看「文化」在中國的定義,實屬高度發展的文明階段。

也就是說,中國對「文化」的認知是等同「文明」的。





中文的「文化」是英文(culture),但culture卻與有沒有文字無關。

沒有文字的民族或原始民族也有culture,像人類學家研究原始文化,原住民沒有文字,但他們有文化。

而中文裡的「文化」是無法用這種內涵來解釋,沒有文字是無法納入文化的範疇。

(culture)不一定有文字的概念,舉凡與(culture)相關的衍伸字,如horticulture、agriculture、cultivate…等,還有德文「Bildung」(教養、形塑)。

這些字所指涉的意思很廣也不同,但其背後都有一個重要的共通概念或精神,就是有一個人為的因素,它是外加的,其對象是自然。

簡言之,就是人用自己的想法和思考去改變自然的狀態。

例如人類教養小孩的行為,成人用自己的觀念去形塑、雕琢原本沒有一個框架的小孩,使其言行成為大人認可下的模式。

因此,我們談文化時,說的就是這個過程、精神和關係。

英文的culture有將自然改變成人為狀態的意涵,從野生到文化的狀態。

而中文的「文化」,則是將沒有文字的民族變成有文字的民族,文字是一個符號,是一個傳達思想的工具。

「文」也是指儒家的思想。

無論是文化及文明,在中國都有自己的規範和社會的法則,其背後的思維,就是要去改變客觀存在的自然(野蠻)狀態。

文明(civilization)最重要的它具有「都市」的意涵,而civil有公民或市民的意思,這與文化或culture有很大的不同。

所以原始民族有culture,但沒有civilizaiton。

後來文明衍伸為行為的端莊、高貴和教養,是一種行為的模式或風範。

由此我們來看希臘雅典的公民社會,其在哲學、藝術、戲劇各領域中的高度文化,以及其城邦制度和思想,在在都影響了現代東西方政治與社會的發展。

因此,希臘也代表了另一種我們對文化的理解。

由此來看,「文明」是最極致、最高級文化的表現。

人的來由是生物性的創造,而生物性的存在即是自然的,具有動物體的生理構造。

可是人與所有生物的差別就是人會思想,有自我的意識,能夠去改變自然的狀態和外在的東西。

在「文化」與「自然」的區隔下,形成辨証性的關係。

在分析的過程中,不難發現,人是為文化而存在的,是為文化而活下去的,也可以說文化是為人的肉體或是為人的生物性生存而存在,這是一樣的道理。

客觀的世界是真實的?

還是我們的思想才是真實的?

自然(Nature)是本質的,由許多元素所組成,是一個連續性的組合。

正如光譜一樣,是一個連續性的存在,有無窮多的差異色。

原本光譜就不具有名稱,是人從人的肉眼或以科學的方法區別色差,並命名區分之。

即便人類已界定出上百種顏色,但它始終有灰色模糊的地帶,難以窮盡。

人類往往用自己的認知和分類方式來區分自然,即使用科學的方法,仍無法精確的劃分殆盡,因為它本來就沒有確切的界限。

這就是自然的狀態。





文化是我們的思維和思想,與自然一樣,文化也有自己的光譜,沒有界線,而且也有灰色模糊狀態。

例如對同性戀的認同,並不是所有人都一樣,而是人的觀念經過分類和界定後所造成的認同差異。

換句話說,一個初生的小嬰兒,周遭的事物對它而言,是一個連續性的世界,它並沒有分辨人事物的本能。

然而經過教育和文化化的成長過程中,慢慢的才具有親疏遠近和是非善惡的區分能力。

簡言之,文化就是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對世界所建立的一套觀念和看法。

文化不是與生俱來的,全世界沒有一致的標準。

我們從上述東西方親屬體系大相逕庭的稱謂中,便能體會世界上是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是的準則,而「文化」就是這樣的東西。

因此,文化就是差異,差異就是文化。

人們在特定文化氛圍的社會下,不斷接收外在既有的觀念,進而慢慢內化嵌入於個人的日常思維中,將人為塑造教養的結果視為理所當然的道理。

例如對女性角色或行為模式的要求與規範,影響人們對「女性」這個名詞絕對且根深蒂固的認知,卻不論其精神與生理的層面。

這就是文化所形塑的結果,是人所想像出來的東西。

聖經裡說上帝根據自己的形象造人,但事實上應該是人按照自己的相貌去造上帝,所以人不僅是人,也是上帝。

人不容許世界有灰色地帶,人會想像進而創造一切。

人一出生,無論是對人自己本身或是自然,對外在世界中的一切,會開始去分類和區分。

分類就是認識,認識這個世界就是分類這個世界。

人類無法生活在沒有分類和區別的世界中,也唯有藉由這種分類的安排,才能有秩序的去瞭解這個世界,去思想這個世界,也才不會產生恐懼。

然而自然界卻不是這樣分類的,因為這種分類是主觀的、扭曲的以及人為的,這就是文化,但它卻和自然是衝突的,而且是對自然嚴重傷害的結果,如對同性戀的歧視或傳統社會對女性的分類和定位,樣使女性遭受了莫大不平等的對待。

這些都是因分類所致。

分類使得人類的社會產生了許多莫名的悲劇,但人們卻也無法在沒有分類的社會中生存,這就是內在的矛盾,人類無法避免的可悲宿命。

文化的核心和內涵是抽象無形的意念和要素,有形的物質呈現及再現了這文化內在的精神,我們所看到的是被表現出來和被重現出來的各種事物。因此我們在思考問題時,應當要追本溯源,去瞭解事物所再現的是什麼,其原本思想的來源為何,這就是文化的研究,文化的思維和架構。

所謂現代性,是認為人是萬物之靈,可以克服所有的困難和危機,人也可以掌握這個世界。

因為人可以思想,可以發明,因此人類不斷的分類,科學就是這種思想的結果。

雖然分類沒有停止過,但卻無法終了,人類永遠處在無止境的分類中。

我們可以說,人類的自然科學思想就是一個標準的現代性思想。

反觀後現代性,他們認為世界不是如此,而應是多元多樣的世界,是跨界和不穩定的,而且沒有一件事情是可以掌握的,包括人類的命運和前途是無法安排的。

這是人類發展知識、科學和文明所遇到的困境與矛盾。





「啟蒙」的意思是從中世紀蒙昧的狀態中清醒,藉著不斷對世界的發掘與研究,讓人類覺得自己比以前的人更瞭解這個世界,也更具有掌控的力量。

人類對未來充滿著光明、期待和願景,因而造就了不斷向前推進的科學與知識。

這是我們從小就被教育和學習的觀念,這種分類的思考模式,自然成為我們界定事物的標準和想法。

啟蒙理性告訴我們包括我們對世界的分類、對知識的追求、對學問的瞭解及對宇宙的掌握等等都正確無誤的。

人與物質的世界是不同的,但人受到科學理性的影響,也將這種思維套用在人的身上,例如對於處理人事務的政治學、處理人想法的心理學和處理社會倫理和秩序的社會學等,都用科學的態度來思考,所以會有社會科學、政治科學,甚至人文科學。

科學是對自然世界的掌握和控制,以此思維邏輯來看待人類,最後就會發展成對人的控制,對人秩序的安排,所以政治意識型態到最後就是處理這樣的問題。

國家體制及政府體制運用了啟蒙理性和科學思想,思考要如何治理人,掌控人性,治理文化,這就是後來人類世界所面臨的種種問題的根由。

人是有靈魂有精神的個體,不能以處理物質、物理或化學世界的方式來對待。

可是我們從政治科學、社會科學的內涵來看,不難發現與啟蒙理性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國家所發展的政治制度就是在模仿科學和啟蒙主義的精神,不知不覺的把人的地位和對人的看法降格到與物質世界中的萬物一樣,認為人是一個普遍相同的個體,而忽略了其中的差異、個性和主體性。

因此若能體會箇中道理,就能明白現在的思想家和文化研究者,他們所關心和批判反思的問題為何。

因此我們從文化和自然的本質概念來探討,便能理解這個問題徵結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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