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年半,發現彼此個性真的很不合。

她曾努力想要調整自己的步伐,盡量配合對方的節奏,但結果是把自己弄得很不快樂。

她終於說:「我們分手吧!」

「我們之間沒有非得決裂不可的理由。」

他納悶的說,「也許冷靜幾天以後,妳不會再執意要分手。」

聽他所說,也不是沒有道理。

他們之間,既沒有第三者,也沒有誰出軌、誰背叛這些庸俗不堪的情節,純粹只是個性不合導致的溝通問題而已,似乎也沒有必要一定要在這個時候一翻兩瞪眼。

很快的,他們又回到攤牌前的關係裡。

約會次數少一點,自然吵架的機會也相對減少。

曾經有一度,她以為彼此間的問題真的改善了。

直到他又犯了一個她認為不可饒恕的大錯,而他依然覺得這沒什麼好生氣的,才又讓兩個人的僵局重現。

植物人甦醒的機率,可能比愛情復活還要多。

吵吵鬧鬧、分分合合,很多戀人都有過像他們這樣的經驗。

讓感情茍延殘喘拖了一段時間之後,走不下去、也回不了頭,彷彿雙方都在耗著,看看誰還有餘力找到新歡以後才能做個了結。

一時之間畫不下句點的愛情,雙方所眷戀、執著的,並不見得是復合的時候有多麼好,而是分手了以後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就算承認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吧!

兩個缺乏積極行動的懶人,都願意守著愛情的屍骨,只要它還沒有發臭,就不由自主地頻頻回頭,但願它能突然復活。

這樣的感情,能拖多久?

老實說,很難講。

在我觀察的許多個案裡,很多情侶分分合合次數多到自己沒有感覺,把愛情弄得像植物人一樣,癱在那裡。

撐了幾個月、或拖過許多年,都有可能。

可惜的是,植物人甦醒的機會,可能比愛情復活還要多。

缺乏實際治療行動的愛情,即使拖得再久,都會有終告不治的一天。

固然,「看不出我們之間有什麼非得決裂不可的理由」。

但若雙方也都找不到繼續耗下去的必要性,為什麼不讓沒有生命的愛情「安樂死」呢?





死拖活賴的戀人們通常抱持下列三大類型的理由:

一、我們應該給彼此最後一個機會,看看能不能改善。事實上,非不能也,而是不為也。

二、就算要分手,我們至少應該把話說清楚。於是,在議論誰是誰非的過程中,愈來愈混淆。話,說不清楚;人,也分不了手!

三、畢竟曾經那麼要好過,我不想傷害對方。在真實的人生裡,沒有所謂的「快樂分手不傷心」這一回事。既然不想造成彼此的傷害,就一拖再拖吧!





渴望由上帝宣告不治,假裝愛情不是斷送在自己手裡,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慢性分手!」

其實雙方都知道這份感情回春乏術,卻在分分合合之間浪擲青春。

表面上,好像是在等待奇蹟出現;但多半是等感情自然死亡,渴望由上帝宣告不治,不是斷送在自己手裡。

離開一段體質不健康的愛情,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

重點是你必須做好分手的準備,並有所行動。





如果不想讓青春耗費在慢性分手中,我的建議是:

一、轉移生活重心。學點語文或技藝,把時間花在愛情以外的地方,讓自己有些小小的成就感,建立另一種自信心,可以幫助你離開奄奄一息的愛情。

二、換個生活環境。換電話、搬家、轉學、換工作,這些決定都有助於你揮別過去,但這些行動的成本比較高。如果可能的話,一個人出去自助旅行一段時間,可以得到類似的效果。 

三、重組生活結構。改變時間分配、或優先順序、讓家人、朋友的比重提高,盡量壓縮愛情的空間,藉由呼吸更多自由的新鮮空氣,可以早日脫離愛情瀕臨死亡前的烏煙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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