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運的我們住在台灣,可以說是近百年來最幸福的華人,沒有戰爭、年輕人不必為了前途而拋頭顱灑熱血,但是我們依然活得不開心,因為我們太貪,對民主自由無限上綱的貪,只管自己的才叫自由,侵害別人的自由也是我的自由;如何謙卑的過生活,滿足自己已擁有的,該是我們目前最重要的課題!

我和一位朋友傾談,他說雖然有兩份工作,而每月的收入卻非常低,但他已很高興了。

我很奇怪他還可以那麼開心,因為他的收入微薄,要節衣縮食才可以供養他年邁的父母、岳父母,太太,兩個女兒,還有一般家庭的各項開支。

他解釋說,那是因為數年前他在印度目睹一件事件的啟發。

當時他因為一次重大的挫折、心情低落,所以到印度散心。

他說他親眼看到一個印度婦人,用刀將她的兒子的右手切下來。

那婦人無助的眼神,以及四歲稚童痛苦的呻吟,至今仍令他心頭作痛難以釋懷。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那母親要這樣做?是否她的小孩太頑皮,或是他的手受到感染?」

都不是,原來只是為了行乞!

那絕望的母親特意把孩子弄成傷殘,只是為了使他可以在街上行乞。

我的朋友嚇呆了,他把他吃到一半的麵包放下,隨即有五六個小孩湧至,爭食這片佈滿沙石的麵包,就如面對飢餓時的自然反應。

他對這情景很吃驚,他要導遊開車把他送到最近的麵包店,他去到其中兩家,把所有的麵包都買下來,麵包店的老闆很愕然,不過還是願意把所有都賣給他。

他花了不足一百元,就買到約四百塊麵包(即每塊少於25cents),又用了一百元買一些日用品。

於是,他坐在一部載滿麵包的貨車往街上去,當他分發麵包和日用品給那些大部份是傷殘的兒童時,他們都報以歡喜和鞠躬,就是這樣,他在生命中第一次想到人們怎麼可以為一片價值不足25仙的麵包而那麼感動。

他開始對自己說,他是多麼的幸運:他有個完整的身軀,有一份工作,有個家庭,有機會抱怨食品的好與壞,有機會穿衣服,有機會擁有很多這些人沒有的東西。

現在,我開始想到和感受到:我的生命是否真的那麼差?

也許吧?

但想到這故事,我就覺得不是那麼慘。

你呢?

或者下一次你覺得自己的生命很差的時候,想想那個因為行乞失去了一隻手的小孩吧!

『滿足感』不是來自去滿足於你想要的,而是能感受到:你所擁有的,已是那麼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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