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孫子兩個多月大時,媽媽就開始拿書給他看。

那時候,他們床上除了棉被、枕頭、毛巾外,最多的就是書,有大人的、也有小孩的。

小孫子自從長牙之後,不管抓到什麼,都往嘴裡塞,這當然就包括書在內。

媽媽既怕他吃到油墨、灰塵,又怕他把書咬壞。

所以,每當小孫子把書往嘴裡放時,就趕緊把書拿開,並且說:「不可以!」

同時,隨手清理,盡量讓小孫子的周圍沒有書。

有一天,小孫子的阿姨來了,站在床邊看他在床上爬,媽媽則站在房門口,背對著床,趁機做一些家事。

小孫子突然發現床上有一本書,非常興奮地,爬過去,就在他摸到書的那一瞬間,忽然停下了所有的動作,把頭轉向門口,看看媽媽有沒有在看他。

然後,笑一笑,拿起那本書。

阿姨趕快打報告:「哇!才六個多月大,就這麼會察言觀色。」

這個消息,走的像火一樣快,很快地,就傳遍了全家。

每一個人在轉述的過程中都流露出得意與喜悅。

不過,在我的得意與喜悅中,卻有一些小小的不安:「他為什麼會察言觀色?」

當我把問題再往前推:「他為什麼需要察言觀色?」,我就有一點明白了。

於是,我打電話給媳婦,兒子接的。

我說:「這件事情的意義,很明白,就是,如果沒有把事理說清楚,光是制止,是沒有用的。」

小孩只知道大人不允許,卻不知道何以不允許,所以焦點就會放在大人是不是會發現。

所以,無論什麼事,我們都要盡量地跟孩子把理說清楚。

譬如,為什麼會有書?

從書裡可以得到什麼?

書跟玩具的差別在哪裡?

政府對於嬰幼兒的玩具有什麼安全上的要求?

為什麼要那樣要求?

同時,也可以跟孩子說書是用來看、不是用來吃的,所以,紙張上會有像螢光劑、油墨等化學成分。

如果願意,大人甚至還可以跟孩子說文字的歷史和書的歷史。

也就是說,我們把握住機會盡量多跟孩子說一些,或許,他們暫時聽不懂我們所說的內容,但是,他們感受得到,我們對他的要求是有理由的,而不是因為我們個子比他大,就可以隨意指使他。

還有,我們說話時,神情中所包含的對他的在乎、重視和誠意,其實更重要。

小孩子很喜歡那個感覺,特別是大人正正式式地跟他說話的模樣。

講到這裡,我突然想到兒子小時候的一件事。

我說:「你四個月大的時候,我們還跟阿嬤住在一起,有一陣子,只要我出門上班,你就會大哭。」

大概是第三、四天吧,我把你從阿嬤的手中抱過來,我說:『不要哭,好不好?你哭,我還是要出門,可是,你心裡不舒服,我心裡也難受。』

接著,我指著客廳牆上的大鐘,說:『等到短針指到六,長針指到十二,晚上六點的時候,我就回來了。不要哭了,好不好?』

神奇的是,不止那天,接下來的每一天,我去上班,你都不再哭了。

接著,我又補了一句,我說:「小孩不見得聽得懂大人說的話,但是,他喜歡被大人那樣對待。」

沒想到,兒子說:「我還記得那件事。」

聽他這樣說,我嚇了一跳,我說:「你那個時候才四個月大耶!」

兒子說:「對呀,我都記得啊!」

既然這樣,他本身就是明證:小孩不但聽得懂,還有記憶。

所以,我也就不再多說什麼,把話題轉回小孫子的身上,我說:「如果,大人理說得不夠。當小孩就是想要那樣做,而他又知道『不可以』的時候,很自然地,他就察言觀色了。事實上,小孩需要察言觀色,甚至作假、說謊,都反映了我們做大人的理說得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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